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也是总书记关于惩治腐败的一个鲜明观点。总书记指出,广大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现象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总书记强调,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牵涉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针对监督中的薄弱环节,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对于如何加强监督,总书记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总书记还充满感情地说,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总书记系统阐述了监督的意义、理念、重点、途径,发人深省、感人肺腑,我们一定要深刻领悟、自觉践行,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总书记强调,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要尽快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制度体系。要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要紧一点,朝严一点的标准去努力,来真格的,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监督来保障和巩固工作成效,切不能“牛栏关猫”。要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总书记不仅十分注重加强法律制度建设,而且明确指出要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他反复强调,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没有例外;法律需要人来执行,如果执法的人自己不守法,那法律再好也没用。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是依法治国执政理念、制度观念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