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要实,就要树立“知其难为而为之”的担当。要勤奋干事,将干事创业深嵌于心,把为党和人民干出一番事业作为人生最大的价值追求;不畏艰难、敢作敢为,在大事难事中见担当,在困境逆境中显襟怀;追求成效、一抓到底,拿出一种不落实不撒手、不抓出成效不罢休的劲头,创造出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做人要实,就要胸怀“留得清白在人间”的坦荡。苗栽不实则亡、树植不实则枯、为人不实则难以成事。“心之坦荡,目可揽尽山水;目之宽广,神可拓至四方;神之仙游,行可正直不曲;行之实然,心可无所畏惧。”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在履职尽责时要用心血去守护公平、用汗水来捍卫正义、用刚正保障人权、用法制去维护稳定,更要求检察官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孔子有曰:“言必信、行必果、然小人哉”,这说明诚信乃君子之第一修为。因此,要在工作和生活中努力做到表里如一、忠诚正直、诚实守信,摈弃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伪君子之所为、遏止“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信誓旦旦,以真修身、以实为人,做坦荡荡之君子,弃常戚戚之小人。
“三严三实”精神实质要求每一名检察官从细节处发力、从小事上入手、从全局上谋划,从群众立场出发,做到脚踏实地、规范司法、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不畏艰难,真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为好人、干实事、做好一名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检察院检察长落实“三严三实”心得体会_第2篇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就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三严三实”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又一重要思想,彰显了我们党一鼓作气抓作风、驰而不息改作风的坚定决心和恒心。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关键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化于做、固化于制的“四位一体”。
内化于心,领会精神实质
“三严三实”体现了对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体现了内在自觉与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
“三严三实”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三严三实”互为关联,是一个统一而严密的整体。“严”是前提,是修身、用权、律己之本;“实”是目的,是谋事、创业、做人之基。“三严三实”是党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作风”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及“八项规定”、反“四风”问题的延续、发扬和深入,是党对作风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我们党作风建设理论的重要发展。只有上升到这样的认识高度,才能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才能充分认清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意义,才能在更高的层次上培养优良作风、展示良好形象,在更高的水平上积聚清风正气、保持先进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