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组织实施(2016年1月-12月)
各乡镇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既定任务目标,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实行任务目标公示制度,各乡镇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任务目标,在上报县政府活动办公室的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专题访谈”(包括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群众)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的工作任务目标要在单位内部公示。推行“我为玉田、为唐山做贡献”承诺制度,组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围绕干事、干成事、改进服务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要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主要经济指标、争取上级资金、优化服务环境、打造工作亮点等工作,谋划、开展一批有特色、针对性强的专项活动,以此凝聚共识、浓厚氛围。要实行全程干预,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重大项目,严格按照“四个干”抓落实机制,定期研究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要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第五阶段:督导检查(2016年1月—12月)
县政府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实行“县政府活动办公室一月一通报、主管副县长一季度一点评、县政府系统半年一交流”制度。县政府活动办公室定期编发信息、简报,定期通报情况,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鞭策落后。要组织开展“三比三提”(比学习、比干劲、比业绩,提高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评选、“月评十佳”评选活动,选树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典型人、典型事、典型集体,发挥标杆效应,树立实干导向。要实行打分测评制度,年底县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组,采取工作考核、走访调查、查验资料、问卷测评等形式,逐部门查验活动效果,并综合评定打分。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既定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
各乡镇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明岗定责、动态台账、信息通报、网络公开、社会监督、激励考核等管理和考评机制,及时总结在活动开展中形成的有效制度和方法,形成科学合理、管理严密、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推动活动进入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