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为什么如此重视依法治国(2)

党课心得体会2018-10-25王华老师

  目前仍存三大落差

  综合受访专家和干部群众意见,当前仍有三大落差值得关注:

  一是法律大国与法治强国的落差。截至2016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43部现行有效法律,国务院制定了680多件现行有效行政法规。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加上其他立法确认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法律体系。

  “我们用30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300年立法进程,即使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法律体系也已比较健全。”张文显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有法可依的目标基本实现,但距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仍有差距,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仍待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

  二是权力色彩浓与法治色彩淡的落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法治的前提是公权力受到约束,但从实践中,这个状况目前仍待改变。

  三是社会法治呼声高与国民法治素质低的落差。受访法律界人士说,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越来越强烈,期待司法的权威性、定纷止争能力亦能同步提升。但是,当前钻法律空子、知法犯法、权力干法、舆论扰法的现象仍有发生。

人民的期盼与需要

  接受瞭望采访的专业人士,渴盼中国法治向前大步推进,在他们看来,依法治国的关键之一,在于依照宪法和法律管住权力、保障人权。

  李林指出,当前,少数领导干部依然相信“权大于法”,甚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这对法治造成较大伤害;

  部分群众信权不信法,信“管”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甚至信钱不信法等等,使我们的法治建设缺乏应有的社会基础;

  解决上述问题,首先需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管住权力、管住官员,切实解决公权腐败的问题,取信于民。

  另一个关键点是,通过法治保障人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法治进程中得到更多实惠。特别是通过法治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增加更多的幸福感。

  “四中全会将主题定为依法治国,是对党的十五大以来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的深化与发展。它有力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关注和期待,表明党中央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也充分表明我们党治国理念达到一个新高度新境界,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封丽霞这样告诉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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