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中央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迈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境界》一文称此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中国一直坚持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秩序优先、制度保障、法律指引作为三驾马车,共同拉动中国向前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目的在于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语境,让人民在公平正义中更加期待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依法治国不是口号,仅仅止于鼓而呼,它是人民权益实实在在的保护神。因此,法律的“模样”应该符合老百姓的想象,决不能“中看不中用”。科学立法,就意味着,对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前论证,下基层,听民意,延长立法链条,让走出“闺房”的法律法规更加被群众所熟悉。亚里士多德言“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只有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有章可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会是一纸空文。执法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每一个执法者都身肩使命。执政者如何执法,浸润在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用最直接的行动传递着法治建设的脉动。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有了这两样法宝,群众才有办法凡事都问个“是否合法”, 严格执法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公正司法是核心。建立公正司法,就是要彰显文明,惩处邪恶,不让诚信者吃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培根谈公平时曾经说到“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就是水源,如果司法不公,那么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也将成为无源之水,必将干涸。在人的主体性伴随信息爆炸不断觉醒的时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更是谈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期待公正司法能够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向群众展现何为高效司法、权威司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守法是目的。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即“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依法治国的最大语境不是国家,而是人民,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在契约社会,规则必不可少,在人权面前,法律必不可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