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30日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总结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部署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这次征求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和党的十八大代表对文件稿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逐条研究、积极吸收,切实把文件制定好,为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正确指导。
会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6月开始,到2016年9月底基本结束。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谋划,一开始就确立高的标准,从自身做起,讲认真动真格,向全党全社会传递了强大信心和力量。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