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制度(2)

档案管理2018-11-27才子老师

  1、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不得写划、涂改、拆散、抽出、增添、污损档案内容。

  2、 注意保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或泄漏档案内容。

  3、 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档案材料;查档摘抄或复印的材料应办理登记手续,且不得给无关人员传看,用完后应自行销毁。非保密本不能记录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4、 严禁在阅档室内吸烟。 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

  年 月 日

  查(借)阅单位 查(借)阅姓名 职务 政治面目 职务 政治面目 被查人姓名(可多人) 职务 查阅理由 查阅内容 审查意见 审批意见 备注

  说明: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此表,超越权限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并签字;

  2、查阅内容包括了解哪些内容、需否摘录和复印等,应在表内写明;

  3、审查意见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审批意见由档案主管部门确定;

  4、此表可复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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