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2)

档案管理2018-07-03李一老师

五、物业服务与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六、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一)实现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价格及相关收费管理。

1、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企事业单位集资建设的、销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房除外)。其中,保障性住宅小区的认定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基准价格由市发改委制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和基准价格实行五级管理,从一级到五级逐级递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长治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具体服务等级标准见附表1;市发改委制定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标准,具体服务等级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标准见附表2;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在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范围内对本辖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管。具体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在所属地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与业主签定协议后执行。超过二年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现行物业服务价格不变,或按本通知第七条规定程序报物业服务企业在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相应等级收费标准。

2、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电梯运行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委制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3。电梯运行服务费包括:电梯维保服务、电梯质检、运行用电等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电梯的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3、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区域内有规划设计的配套车场(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委制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4。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物业服务区域内有规划的小区配套停车场、车库、车位,并符合公安、消防等相关规定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2)对各种机动车辆提供有序停放和管理服务,保证区域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停放标志清晰、道路畅通。

(3)保证停车场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配套设施设备保持完好,公共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4)停车场所监控全覆盖,24小时值班巡查,停放车辆发生损坏时能够提供真实影像并协助处理。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