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2)

档案管理2018-06-06王华老师

六、对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对因上述行为影响灭火而造成灾害的,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七、总务部门负责对学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