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最新德阳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4)

档案管理2018-08-20李一老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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