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查报告(8)

档案管理2018-08-19李天扬老师

2、充分发挥机关党校主阵地作用,根据党员队伍的发展和党务干部的实际工作需要,大胆探索现代教育培训方法,创新讲授式教学的形式和手段,积极推行研究式、模拟式和体验式教学,努力在新任党务干部的适岗培训、新任处级干部廉洁从政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培训、党务干部定期轮训等方面形成特色,使教育培训的形式、内容与机关建设贴得更紧。

3、推行社会化选学,尽力满足履责需要和个体需求;推行在线学习,全力开辟全员培训的途径;积极组织赴外培训,大力培养具备世界眼光的复合型人才,努力使机关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方式更多、渠道更宽。

4、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强力推行各项约束措施,努力使机关党员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更具刚性。已经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接受不少于五天的集中培训,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在任职后一年内必须接受不少于两周以上的集中培训,其他党务干部(包括机关党支部书记)三年内必须完成七天以上的专门培训。

5、在建立完善党员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党务干部和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机关党组织把党员和党务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分解为具体的学时学分,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

6、坚持把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普遍理论教育、短期集中培训与长期定向培养结合起来,变应付式、突击式教育培训为有计划的长期培训,努力使各类别、各层次的教育培训工作形成有机整体,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培训的基础性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

区直机关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和部分党员干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参训和组织安排干部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存在应付的思想;二是在教学过程中,在培训方式、方法上创新性还需加强。

四、明年工作思路

(一)制定出台《加强区直机关党员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指导区直各机关做好党员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党员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按照分级组织、分级培训的原则,逐步形成机关党员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责任链。

(三)根据《2006年-2010年宁夏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继续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常规工作,重点抓好两期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两期新任处级干部廉洁从政培训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任务;举办区直机关学习讲坛,分批分层次对区直机关党员、党务干部以党史党建、经济、宗教、科级、文化等知识为内容,举办理论大讲坛;认真做好区直机关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到20xx年5月底前完成每一名干部至少参加一次集中脱产轮训,时间不少于3天的培训任务;想方设法争取支持,创造条件,努力完成各类短期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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