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查报告(2)

档案管理2018-08-19李天扬老师

按照“互为补充、各有侧重、广泛覆盖、开放培训”的原则,充分发挥不同培训方式对干部培训的效用,强化不同渠道的功能定位,全面整合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积极构建中心组学习、党校调训、专题研讨、社会化选学、赴外培训、学历教育、在线学习“七位一体”的干部培训工作新格局,使全系统国税干部特别是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能按照自身工作特点有目的地参加学习,在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上得到提高。

(三)坚持制度保障,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把干部培训引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并将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终考核,为具体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坚持学时、学分登记考核制度。采用“四个集中”的办法,即:集中1月时间、集中8项考核内容、集中验审工作人员、集中验证地点,顺利完成全系统内近多千人的干部教育培训登记验证工作,并切实将县级局、基层所领导干部的学习情况与年度考核、提拔使用相结合。坚持科级以下干部培训学时登记制度,实现培训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二是切实贯彻落实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全年举行的多次考试,共有数余名领导干部报名参加考试,合格率达多%,并严格按照省委文件精神,一批干部因暂时未通过任职资格考试而推迟任职;三是完善学历教育激励机制,积极鼓励、支持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协调、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办学,培养具有高学历、高学位、高层次的“三高”复合型干部人才。对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学费按照比例实行补助,对取得硕士学位的每月补助数元,取得博士学位的每月补助数元。据初步统计,今年全系统数名干部通过各种渠道参加各类在职学历教育,其中多名干部完成党校研究生学历,多名干部完成国民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数多余名干部完成本专科学历。

二、立足全局谋发展,把服务中心大局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始终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国税,这一系列带有全局意识和战略意义的理念贯穿于干部培训始终,使广大干部首先在思想上始终保持与党中央、省委和省局高度一致,并针对不同干部群体,采取不同方式,有目的有步骤地把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深入每一位干部头脑。

(一)强化理论武装,突出首要任务,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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