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州物业管理条例(细则)

档案管理2018-08-15三水老师

中国法律法规的翻译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越来越成为中国对外法律交流和对外贸易等活动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的物业管理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下是高教网教育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6广州的物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和参考!

2016广州物业管理条例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广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第四条 建设、规划、公安、价格、工商、综合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五条 业主依法享有对物业共用部分和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业主是指:

(一)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且所购房屋入住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三)持有空置物业的建设单位。

第六条 业主的主要权利是:

(一)参加业主大会。

(二)享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表决通过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四)决定有关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业主的主要义务是:

(一)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决定。

(二)遵守业主公约。

(三)遵守有关物业管理的制度、规定。

(四)按时交付分摊的物业管理、维修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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