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户口迁入手续与迁入条件规定(户口咨询电话)

档案管理2018-08-12三水老师

办理条件

1、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

2、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1)太原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太原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办理材料

市内户口迁移:当事人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市外迁入: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侯家巷19

电话:(0351)2023011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区分局

地址:昌盛西街65号

电话:(0351)7176911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址:坝陵南街11号

电话:(0351)3238256

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区分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街小井峪路口

电话:0351-2777110

太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科技街19

电话:(0351)7036964

太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电子街8号

电话:(0351)799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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