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户口迁入手续与迁入条件规定(户口咨询电话)

档案管理2018-08-12李一老师

办理条件

1、农民工积分制户口迁入

2、纳税指标户口迁入

3、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4、科技人才户口迁入

5、流动人口连续居住满7年户口迁入

6、随军家属户口迁入

7、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

8、捐资公益事业户口迁入

9、参加技能竞赛获得前三名人员户口迁入

10、经商入户

11、录用国家公务员户口迁入

1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户口迁入

13、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入

14、工作调动户口迁入

15、投资入户

16、夫妻投靠户口迁入

17、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

18、招工入户

19、优秀农民工及劳动模范户口迁入

20、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户口迁入

办理材料

一、农民工积分制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列表: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关于办理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手续的函》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劳动局)核准的《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原件)及相关入户材料;

3、《广东省居住证》;

4、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5、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6、随迁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随迁子女的,须提交《出生医证明》,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二、流动人口连续居住满7年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流动人口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7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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