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18年底前,基本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机构,政策性破产、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二、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监管(一)划分国有企业类别。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的科学性。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按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企业分类可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主要包括工业、交通、电力、商贸流通、金融、信息等类企业。该类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重点突出调整股权结构,原则上都要实行股份制改革,国有资本持股比例结合实际有序进退,着力推进整体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率,努力使其成为国际、国内和省内同行业中最具竞争力、影响力的企业。原则上县级政府不再新设竞争性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具备条件的存续企业要将管理权上移到各市管理,其他存续企业实施改制退出。
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主要包括政府投融资平台、重要交通枢纽和基础设施等企业。该类企业以完成国家和地方政府战略或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此类国有企业在改革中一般保持国有资本控股,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属于竞争性业务的下属企业,向各类社会资本开放,全面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推动企业按照市场规则,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完成各类重大专项任务,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公益类国有企业主要包括国家战略物资专项储备、城市供水及供气、地铁公交路网、市政公用运营资源等企业。该类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重点在企业内部管理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企业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益类企业的国有资本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