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基金混改可以做管理层持股或员工持股,有利于解决评估与交易环节中出现的不公平问题,也有利于解决同股同权和市场定价,促进企业内部利益一致。
罗文波认为,从投资角度看,可以关注福建省国资集团中资产证券化率较低的集团及集团或地区内的唯一上市公司,关注集团内与其主业关联度高的兄弟公司资产注入的可能性,如象屿股份[2.70%资金研报]、建发股份[-0.80%资金研报]、金龙汽车[-1.03%资金研报]等。
3月17日,福建省国资委副主任林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福建省国有资本证券化工作还有非常大发挥空间。下一步国资证券化的目标路径是:到2020年,省属所出资企业主营业务板块、竞争性领域的资产80%进入上市公司;每个所出资企业至少控股2家上市公司,实现整体上市的所出资企业达3家以上,上市公司增加到30家,资本证券化率达80%。争取到2020年,打造1000亿元市值控股上市公司1家、500亿元市值公司4家、100亿元至500亿元市值公司10家、50亿元至100亿元市值公司15家。
记者注意到,中国武夷[-1.05%资金研报](000797)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主要从事国内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科研及工业设备安装等业务,在业务上与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同质性,《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公司与大股东资产和业务整合,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
此外,闽东电力[0.00%资金研报](000993)作为宁德国资下属的唯一上市平台,自2000年采取“荷兰式招标法”,以88倍市盈率的新股发行价格登陆资本市场以来,至今尚未进行过任何再融资。《实施意见》的出台,或能加快宁德国资平台的整合速度。
80%国资集中新兴产业
《实施意见》在“明确目标任务”一栏中提出,省属企业80%以上的国有资本要集中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及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业和现代基础设施产业。
罗文波认为,80%以上国有资本集中新兴产业的目标及鼓励“同级国有企业集团之间,各级国有资本之间交叉持股、强强联合”,是福建版《实施意见》中的两个特色之处。
鼓励“交叉持股”意味着后继通过强弱企业的整合,促使优势企业越做做大,打造福建省明星企业的步伐已经迈开。同时,将发展龙头明星企业与国资集中发展新兴产业、现代基础设施产业的导向结合在一起,福建以地方龙头企业为核心打造新兴产业平台经济的意愿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