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企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天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档案管理2018-08-10李天扬老师

本市召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动会,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今年以来,本市针对国企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曾召开多个会议就这一问题进行座谈或研究。昨天改革工作推动会的召开,意味着本市新一轮国企改革正式拉开大幕。昨天的会议印发了《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四个一批”改革的支持政策》《关于市管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制度的意见(试行)》两个配套文件,提出了天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并进行了系统工作部署。根据部署,本市新一轮国企改革将重点做好“放、去、创、管”四篇文章。

正事儿

放:一批企业将被出清或出让

推进“四个一批”改革,出清一批空壳企业、出让一批低效企业、混改一批潜力企业、上市一批优势企业,都离不开“放”字。“放”就是要解放思想,放下身段,放开搞活。要走出思想误区,放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放出竞相迸发的企业活力。要主动与非国有资本合作,不同所有制企业互相学习,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止,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公共性、战略性关键领域,要集中力量,坚决做好;一些市场竞争充分、更适合民营发展的领域,就放心放开放胆让民营来干。

 去: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去: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去”就是“去行政化”,这是实施市场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要针对企业行政色彩严重的问题,去行政级别、去行政化管理方式、压缩管理层级、精简领导职数。要推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制度,既鼓励市管企业现职经理层人员辞去现任职务,实现身份转换,也可以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性紧缺人才,提升决策层、执行层的规范化运作水平。通过市场化选聘的人员,不对应行政级别,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使企业负责人不受有关行政限制,让薪酬待遇、聘任期限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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