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户口迁入手续与迁入条件规定(户口咨询电话)

档案管理2018-08-09王新老师

办理条件

1、留学生入户

2、收养小孩入户

3、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入户

4、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5、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入户

6、华侨、港澳台同胞入户

7、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入户

办理材料

1、留学生入户办理材料: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江西省海外人才证》办理在就业地的落户手续,不需再出具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证明。

2、收养小孩入户办理材料;

3、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入户办理材料;

4、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材料;

5、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入户办理材料;

6、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南昌市定居入户办理材料;

7、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入户办理材料:迁入凭《户口迁移证》和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条件者申请→提交办理材料→窗口受理→审批→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工本费6元

办理地点

南昌市上海路派出所

电话:0791-88211950

地址:南昌市解放西路28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南昌市派出所联系方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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