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公民因亲属投靠申请户口迁入
2.公民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等原因申请迁入
3.公民因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迁入
4.公民因投资申请迁入
5.公民因纳税申请迁入
6.公民因部队家属随军申请迁入
7.僧人、道士申请将户口迁入寺庙
办理材料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与投靠情形相符合的关系证明;
(二)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农村地区无产权证的,凭土地使用证或规划许可证);
(三)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公民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等原因申请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组织、人事或者劳动部门批准证明;
(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公民因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购房屋的产权证;
(二)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证;
(三)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淮安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材料一览
办理材料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淮海路派出所
清河区淮海北路100号
051783665519
健康路派出所
地址:清河区交通路师专路28
电话:051783658110
闸口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