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解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6)

档案管理2018-08-25李一老师

(四)保障公路交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条例》着眼公路交通的长远发展,一是明确了公路养护的义务。《条例》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加强公路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同时,明确指出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规定了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是规定了有关单位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等的巡查、检测等方面的义务。比如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再比如,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进行检测和评定,保证其技术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对经检测发现不符合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应当进行维修,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三是《条例》以有效保障公路良好技术状态为出发点,规定了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资质管理要求,并为构建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指明了方向。

(五)《条例》突出了对公路桥梁的保护

一是在公路桥梁周边及跨越的河道一定范围内的禁止行为。《条例》规定: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二是对可能影响桥梁安全的船舶航行等情况进行了严格规范。《条例》规定:通过公路桥梁的船舶应当符合公路桥梁通航净空要求,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不得在公路桥梁下停泊或者系缆。三是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隧堆放物品、搭建设施、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物的管道。四是对重要公路桥隧武警守护进行了明确,规定“重要的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守护。”五是对公路桥隧进行定期检测和评定,保证其技术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这些制度对保障公路桥隧安全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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