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习要有计划。《中庸》上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订个学习计划,是自我加压的一种方式。我复习时,各种考试复习书籍加在一起共有16本。如果不定个计划,一看见这些堆集如山的书,就会产生畏惧心理。定个切实可行的计划,每天看哪几本书,看几章,做多少题。遇到加班加点等特殊情况,白天没有完成计划,晚上就要开夜车补上。原计划只能超额完成,不能往后推拖,以免产生懒惰情绪。同时处理好眼前计划与长远计划之间的关系。总之,通过定计划,使自己的学习变得条理有序,而避免急躁。
三、学习方法正确。许多考生,为了使自己能够背过有关内容,而采取抄书法。我以前参加自学考试法律专科时,也采取过这种方法,一页一页的抄重点,信奉“背十遍不如抄一遍”的原则,死记硬背,常常是在考试前才把整本书看了一遍。但效果并不好,我当时的自考分常常在60-70分之间徘徊。在考试过程中,我不断向考高分的同学学习经验,渐渐摸索出了“翻书法”,要多翻几遍书,第一遍你可能只背过了一小部分,但第二遍时比第一遍多了一些,以后越来越多,翻一遍所用的时间则会越来越少,书会变得越来越薄。这就好比认识一个人,刚开始见面只知道大概,但见面的次数多,你就会对他越来越了解。
四、理论要联系实际。有的法定期限,你背了好多遍可能仍旧记不牢。但若你亲自参与处理了一起涉及此内容的案件,你就会对它有非常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些法条,如果你在办案中应用过,就会记得非常牢固。要在参与案件中系统地学习相关的内容,不要单纯地闭门造车,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应用于实践。所以,应尽一切可能广泛地涉猎各种案件,从实践中学习。
五、要有主见不盲从。目前针对司法考试的培训班比比皆是,各种复习资料层出不穷。有的培训班无非是串讲一遍,预测一下他们认为是重点的内容。一段时间下来,感觉自己没有掌握多少实用的东西,具体的内容还得自己去看、去理解。后来在网上看到了法律教育网,老师很热情,也很中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报了他们的特色班课程,事实证明这个选择是正确的。老师讲得很全面、很系统,分析丝丝入扣,讲解深入浅出,授课风格风趣、生动,每当晚上回到家听课,一天工作的劳累都忘记了,多位老师对于答题的思路和技巧都有独到的见解。我也曾看过几本司考复习本,但针对性不强,相比真正的考试题,难度过易,过于理论化。最终我确定了复习以课本和大纲为准,认真做了历届的司考题。这样一来可以让自己确定学习的重点,明确努力的方向;二来可以通过做题估计考试时用的时间,检验一下学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