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章程(5)

档案管理2018-08-19才子老师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工说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审计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十八条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汉语书写,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三十九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计,向出资人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按时缴纳税、费,接受国家财政,税务的检查、监督和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

第四十一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各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四十二条公司税后利润处置顺序:

一、归还到期投资贷款和公司债券本息;

二、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10%(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途限于下列各项:

一、弥补公司的亏损;

二、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三、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赠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七章劳动人事、工资分配

第四十四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维护公司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公司与职工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应按劳动争议法规处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劳动人事和用工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劳动合

同制,试用期三个月。除由董事会聘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外,员工一律由公司按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规定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有权决定招聘和辞退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有权对违纪职工和不合格职工按规定进行处理,职工也可按规定选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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