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党费收缴标准最新规定(2)

档案管理2018-08-10李一老师

按照比例上缴省直机关工委共计240808.23元,其中2007年上缴65576.77元、2008年上缴67409.26元、2009年上缴55226.2元、2010年上缴52596元。

党费支出共计255535.2元,其中,党员培训费6000元、订阅和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各种资料和设备费71946元、表彰奖励先进经费69607.5元、补助基层党组织设备费和活动费2000元、慰问补助生活困难患病党员费15300元。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费20093元。四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截止2010年12月31日局直机关党委党费帐面结存119732.33元。

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情况

四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局直机关党委党费有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会计和出纳分设;各基层党组织做到专人负责收管党费。二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有记录。党员有《党费证》,按月交纳党费;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局机关各党支部按月填写党费收缴登记册,每半年向局机关党委交纳一次,局直机关党委每半年向省直机关工委交纳一次。局直机关党委收缴党费有票据,党费收缴工作多次受到省直机关工委的好评。

(二)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四年来,局直各级党组织对党费的收缴工作非常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中央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通知精神,明确党员自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从而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同时,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合理开支留存党费。在党费的使用上,局直机关党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党费只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这个范围的规定,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订购党员学习资料,购买电教设备,开展党员活动和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和慰问困难患病党员等。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审批严格,手续完备,帐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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