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房地产业营改增细则政策方案对二手房影响(2)

档案管理2018-07-18三水老师

点评:赵志远建议,4月30日以前的房产,如果在没有办法取得进项的情况下肯定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为佳;但如果你有办法取得很多进项,比如在5月1日以后取得很多的进项,则以一般计税方法为佳。最终选择何种缴税方式,主要还是根据企业取得进项的情况。

2、代开增值税专用票意义?

可以消除重复征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解读:之前大家最担心的,是自己的上游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专用发票,出现纳税链条断裂。现在代开政策出台,相关增值税断裂链条被弥合。

赵志远表示,营改增存在一个抵扣链条打通的问题,即所谓的结构性减税。营改增并不只是简单地将企业税率降低,打通抵扣链条是合理降低企业税负一个很关键的内容。

举个例子,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建筑企业而言,其到税务机关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把他在这一个环节的税收由下一环节抵扣回来,这样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问题。同时,房地产企业也可以对合理的进项进行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交了税,房地产企业也抵扣了,这样抵扣链条就可以连起来了。

点评:赵志远特别说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是代开发票,适用的税率就不是11%,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征收率缴税,他代开的发票就只能根据征收率来代开给下游企业。如果房地产企业找的是一般纳税人的建筑公司合作,适用的税率是11%。但小规模纳税人不可能抵扣那么多,所以是有差异的。换句话说,房地产企业的合作对象选择一般纳税人不一定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节省成本。因为价和税如何定是双方博弈的一个过程,小规模纳税人虽然交的税少,但可能其价格低,所产生的成本自然减小,所以企业应该合理选择合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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