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制度,每人每月的补贴标准具体为:厅级169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2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58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即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区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福建省明确时间表
据厦门日报2014年11月20日报道,2014年底前后总体方案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后,报送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2015年上半年形成省直和各设区市、平潭管委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5月底前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2015年下半年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各部门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016年底前后完成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福州站记者张珺)今年9月中旬,我省成立了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推动我省公车改革工作。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方案》日前出台,全省公车改革的时间表也已经确定,到2016年底前后,我省将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记者了解到,本月,我省正在开展相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业务培训,部署公务用车信息摸底填报,并将组织调研组分赴省内外调研。到12月,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将收集汇总各地市、各部门摸底统计数据,进行测算,形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征求意见进行修改,之后将把总体方案报送省政府。
据了解,我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日前成立了办公室,并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省直组、经费组、安置组、督查组5个专项组,负责搜集数据、制定方案以及未来人员安置等工作。
【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