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驾考改革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面对群众关于“政企不分”的抱怨,政府部门不回避、不拖延、不推诿,积极主动“自我革命”,重申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驾校,禁止公安交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参与,明确要求驾校经营严格执行驾校脱钩规定,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
另外:
针对当前驾驶人考试需求迅猛增长,但相当一部分地区政府考试资源供给不足、考试能力低、待考周期长、考试积压严重这一问题,《意见》明确提出了“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使用社会考场,提高考场供给能力”的工作新思路,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在确保考试标准要求不降低的同时保证了社会考场投资方的合法利益。
针对当前大型客货车辆驾驶培训质量差、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不能满足我国复杂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合格驾驶人缺口大这一问题,《意见》明确提出了“实行大型客货车辆驾驶人专业化培训,试点在部分大专院校等开展职业教育、建立培训基地集中教育培训”的培训新方式,有利于提高大型客货车辆驾驶培训质量、提升大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职业素养和专业驾驶技能,在确保安全驾驶重点车辆的同时也进一步丰富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机结合的教育培训新模式,能有效地缓解大型客货车辆驾驶人供需矛盾。
《意见》还同时公布了2016年到2018年的具体规划与实施时间,到2018年这些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