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出租车改革的最新进展方案解读(2)

档案管理2018-11-29李一老师

四、专车使用性质要登记为出租客运

【规定】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解读】外界分析,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提高了专车进入门槛,这可能让很多私家车主打退堂鼓。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而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这意味着要想从事“专车”,就需要改变汽车的使用性质,报废年限就变成了8年。

需要指出的是,近日出台的“上海版”的专车办法比较宽松,私家车在上海参与专车运营,车辆性质不要求从“非营运车辆”改登记为“营运车辆”。

五、私家车不能接入专车平台

【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类型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解读】根据这条规定,如果私家车车辆性质没有更改为出租客运,并取得《道路运输证》,那么将无法接入专车平台。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1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接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无论是车辆还是驾驶员都有一系列的要求,其中关于车辆的要求是要具有营运性资格的车辆,所以这方面目前规定是比较明确的。

六、专车司机需持证上岗驾龄需3年以上

【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二)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对符合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提出申请,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类别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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