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彰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处罚
处罚条件
1、员工凡犯有下列条规之一或类似者,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扣发薪金。上、下班不打工卡、代人打卡或请他人代打卡。不修义表,不穿整齐的制服或戴禁戴的饰物。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工作时间内串岗,打私人电话、唱歌、抽烟、吃零食。在餐厅内打架、争吵、喧哗、粗言秽语。将专用设备挪为他用。
2、公司员工凡犯有下列规定之一或类似者,重者降职,轻者停职处罚。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旷工,无心工作。对抗正确的业务督导,煽动他人企图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蓄意损耗,毁坏公司或客人物品。拿取或偷食公司或人食品,将客人遗失物品据为己有,盗窃客人物品。
3、公司员工凡犯有下列条款之一或类似者,轻者劝其辞职,重者开除或无薪开除。在公司内乱搞男女关系,谈恋爱,或做出任何不道德的流氓行为。上班时睡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客人或公司经济损失。在餐厅内斗殴、威胁、危害顾客,同事或上司。严重失职或严重导致公司声誉受到损失。
4、处罚程序⑴员工犯有过失,由员工本人写出检讨书,若按第一条批评教育或扣发薪金处理,由领班或直接经理执行。⑵员工犯有过失,由员工本人写出检讨书,若按第二条停职或降职处罚,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执行,报人事部备案。⑶员工如果对处罚或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或越级上诉。
第六章安全守则
一、注意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事故苗头或不正常现象,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保安部,并及时查找原因和处理,防患于未然。
2、班前、班后要认真检查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餐厅、宾客、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3、不准将亲友和无关人员带进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或值簇宿舍留客住宿。
4、如发现形迹可疑、犯罪人员或精神病患者,应及时报告直接上司、总经理室和保安部抓紧处理。
二、火警如遇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沉着镇静,不可惊慌失措。
2、呼唤同事协助,就近按动火警警铃。
3、通知电话总机接线生知会当值经理及保安部消防中心。
4、切断一切电源开关,并将火警现场的门窗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