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月底前调整到位
在北京涨薪一事岿然不动的同时,部分省份已经下达了具体实施政策。
山东省人社厅官网6月12日发布的消息显示,6月上旬,该厅分别召开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各市工作部署会议及省直单位工作部署会议。根据会议部署安排,从2016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今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将工资调整到位。
6月24日,安徽省公布《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
其中规定的涨薪政策是从2016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
据媒体报道,陕西、重庆、广西、青海、福建、内蒙古等省份已明确表示工资调整已部署落实,还有部分省份表示相关实施细则正在报中央批准。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6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基本工资没有调整标准,在工资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形成了不尽合理的工资结构,这不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工资的作用,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
不涨薪40%公务员收入将低于平均工资
另一人社部人士透露,“公务员涨薪主要还是从养老金并轨角度入手。”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一事,已经呼吁多年,人社部也为此进行了顶层设计。
年初,国务院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并宣告养老金并轨一事进入日程,其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记者从人事部门内部人士处了解到,早在2016年下半年,各个省份就已经开始着手对当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状况进行普查,主要针对养老金并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