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合肥市二胎产假政策规定(2)

二胎政策2018-08-06李天扬老师

7.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8.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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