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产假多少天?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生二胎陪产假多少天?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陪产假享受条件及陪产假天数进行明确规定,由各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因此生育二胎是否有陪产假也必须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及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例如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但生育二胎不属于晚育,所以湖北省省二胎是没有陪产假的。
2018年二胎产假规定
1、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仍属超生。
2、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3、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丈夫陪产假增至15天。
4、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5、推行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删除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
6、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7、取消禁止招录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禁止向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出租、出借房屋的规定。
【相关问答】1、生育第二胎产假规定,男方护理假多少天?
【答】生育延长假和男方的陪产假,由于各省市的规定不同,你可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享受此政策。
2、生育第二胎的产假是多少天?与生育第一胎有什么区别?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这个规定是不区别第几胎的,但必须是合法的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