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二胎新政策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2015年10月29日公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目前,山西省正在抓紧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研究制定具体的再生育条件。陕西省二胎新政策即将施行,根据现行法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或者归国华侨的。
夫妻一方经设区的市以上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患不育(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经批准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要求生育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要求生育,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山西省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根据陕西省二胎新政策规定,要求再生育第三个孩子的特殊对象,仍需要办理准生证。申请再生育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再生育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证明、以及夫妻近期合影照片等。
1、双方均为山西省户籍的夫妻,应当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2、男方为山西省户籍人口,女方为其他省(区、市)户籍人口的,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3、不符合《山西省人口与计划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再生育服务证》的,审批发证机关应当撤销《再生育服务证》,已生育的,按照《山西省人口与计划条例》规定的违法生育行为处理。
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以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