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大监督查处力度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中小学要提高政治站位,本着为国家教育方针负责,为学生健康负责的态度,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违规办学行为。寒假期间(义务教育学校2月5日至3月4日,普通高中2月10日至3月4日),各区(市)和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各中小学要印制寒假规范办学承诺书,下发至每一个学生及家庭,并在学校网站、校门口等显著位置公开。
各区(市)教育局要指导学校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学“十公开”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寒假放假前全市中小学要在学校网站、班级群、学校公告栏等载体上公开假期安排和学生各个学科的假期作业。假期作业要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科学、适量,要创新作业内容、作业形式。假期作业要以年级为单位统一作业内容,各区(市)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寒假作业的审核和公开。
各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工作监管,设立并在网站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及时调查核实,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255号令)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教育厅将建立规范办学行为学校黑名单制度,对于进入办学行为黑名单的学校,已认定为全国、省级文明校园的,撤销其荣誉称号;未认定为全国、省级文明校园的,2年内不能参评。
三、扎实做好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
各中小学校要在假期前集中通过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消防安全演练或家长委员会、班级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诈骗、防滑冰溺水、防触电、防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发挥好家庭在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防范,避免意外伤害。
四、开展教师全员家访活动
各中小学要建立教师全员家访制度并形成常态,利用寒假时间,有计划地开展家访工作,对残疾家庭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离异家庭儿童以及学习困难儿童等做到家访全覆盖,积极向家长和学生宣讲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惠民政策、科学教育理念等,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校合作。各区(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将家访工作情况纳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