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介绍及就业前景分析
一、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舞蹈编导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编导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文艺单位、文化馆站、中小学、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舞蹈和舞剧编创、教学、研究、编辑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舞蹈编导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舞蹈、舞剧编排与表演的基本训练,从而掌握舞蹈编导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