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渝征办字[2003]2号)精神,按照重庆市南岸区2016年冬季征兵工作安排的要求,我校于10月9日至12月31日开展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对象和范围
坚持自愿的原则,从大一至大四的在校男性大学生中征集新兵。
二、时间安排
从10月9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宣传报名阶段:10月9日—10月31日
南岸校区男生报名时间地点:每周星期二、星期四在第三办公楼三楼武装部办公室 (带二张一寸的登记照 )
双福校区男生报名时间时地点:每周星期一、三、五在德园三舍一楼武装部办公室(带二张一寸的登记照 )
咨询电话:62652483 15923057277 13399870612 咨询QQ:1349862807
女生报名请登陆http://zbbm.chsi.com.cn(公网)和http://zbbm.chsi.cn(教育网)
体检政审阶段:11月2日—11月30日
定兵起运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三、应征的基本条件
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而英勇奋斗。
身体条件。按照规定,公民应征服现役的基本条件是: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体重:男青年不少于50公斤,女青年不少于45公斤;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其他各项身体检查都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身体健康。
年龄条件。今冬征兵对应征学生的年龄要求是: 201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至22岁。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岁。
四、政策规定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渝征办字[2003]2号)精神,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入伍后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5]510号)文件精神,对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