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女兵征集有关问题通知(3)

重庆征兵网2018-11-13王新老师

(三)要加强廉洁征兵。各级要认真组织廉洁征兵政策规定的学习教育,运用各种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人员和接兵干部熟知政策规定、掌握标准条件、牢记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征集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女兵征集任务圆满完成。

附:重庆市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公告

(渝征办传1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重庆市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

公 告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关于做好女兵征集工作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市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分数可查的普通高中(不含职高、技校、中专)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重庆户籍,未婚。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庆市普通高校2016级大一新生(高中往届毕业生除外)可作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征集。优先征集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同胞姐妹和部队现役干部子女。

二、征集条件:应征女青年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志愿服义务兵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至20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2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符合国防部2003年9月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4年10月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

三、报名须知:2015 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18时,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以应征女青年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高中、高职(专科)、本科不同学历类别,依据高考相对分数确定初选预征对象。被网上报名系统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准备同一底片的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4张),根据户籍所在地区县征兵办通知参加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人员再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咨询邮箱:cqszbb@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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