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重庆高考2018-07-26王新老师

第十三条学费、住宿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6250元/年。

2.住宿费:1000-1200元/年(按住宿条件不同收取)。

第十四条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重庆市文化名区——沙坪坝区大学城。学校始创于1948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第一后方医院卫生学校,经过近70年的办学锤炼,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培养了十余万名优秀的医药卫生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市长黄奇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陪同下亲临我校视察,充分肯定了我校的办学水平。

学校是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卫生和计生委卫生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出国卫生人员培训基地和北京大学医学网络教育学院重庆学习中心。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护理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国家卫生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站。学校是教育部护理专业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库建设骨干单位、教育部、卫生部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中药化学实用技术项目负责人单位,是教育部、卫生部“专科临床医学(3+2)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学校。

学校是重庆市基层医疗机构骨干药师临床药学培训基地、重庆市药品安全科普中心、重庆市中国-加拿大紧急救护培训基地,重庆护理心理素质培训中心、重庆市大学生国防教育创伤急救培训基地、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人才培养基地、中国青爱办授予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性健康、防艾及慈善教育示范学校及全市高校示范基地”。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全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团队、“中国青爱工程十所标杆小屋”等称号,荣获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重庆市模范职工之家、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重庆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先进单位、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德育特色学校、“重庆市工人先锋号”单位等称号。学校获得全国高职高专药品(药学)类专业建设成果优秀奖、国家“黄炎培优秀理论奖”和重庆市“黄炎培优秀学校奖”。2015年11月,学校高质量通过了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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