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禁止公立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怎么了?具体情况是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让我们看看!
重庆禁止公立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育人的根本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2014〕35)近日,市教委发布《关于禁止公立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高中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纪律,禁止招收复读生
2002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1)明确规定:“当地公立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复读班”。此后,教育部多次重申了这一规定,市教育委员会也发布了相关文件,并提出了坚决执行教育部要求的相关规定。然而,一些普通高中仍有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的情况。各区县教育部门和高中要提高政治地位,加强高中招生管理。全市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不得以学校名义在培训机构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生,新生一年级不得增加大班,以确保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二是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各区、县、普通高中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政绩观,坚决纠正名校招生率和数量的复读班,坚决纠正严重违反教育规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校际招生中的恶性竞争行为。禁止诱导高校录取的高分考生复习,禁止复读宣传。各区县要督促指导学校把思想和精力、教育资源集中在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教育模式改革、素质教育发展上,共同创造重庆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良好生态,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三、正确引导,加强正面宣传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用素质教育的思想来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和公布高考信息,如初中和高中入学人数、入学率、进入“双一流”大学和一所大学;区域内中学不得按照高中入学考试和高考成绩排队、表彰和奖励,不得向所谓的“高中入学考试和高考状元”发放奖金。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为考生提供标准化的信息服务。严禁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不得放置、悬挂、张贴中考、高考成绩横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公布学生入学信息、入学率、中考、高考成绩等方式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