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深化高考内容改革。自2016年起,统一高考使用国家命题试卷。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相关性。自2023年高中新生入学以来,高考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和高中学术水平考试三个科目组成。全国统一考试的三个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和市教育考试学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最佳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术水平考试的三个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六个科目中独立选择,并根据申请普通高校的专业要求和专业知识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每年3月底至4月初。
重庆高考改革方案解读解读解读解读解读解读重庆高考改革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政策,坚持道德培养,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科学选拔人才、实施素质教育、指导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深化城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强大的人力资源城市提供有力保障,为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指导作用,努力扭转考试导向教育倾向,进一步促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个性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公平公正。以促进公平公正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招生机会的公平机制。确保考试招生秩序标准化,程序开放,结果公平,社会监督有效。
注重系统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设计,加强各阶段教育的相关性。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之间的联系,努力拓宽入学渠道,提高人才的成长和发展空间。为终身学习和人人成功提供多种学习选择和成长方式。
体现科学高效。增加学生选拔权,促进科学选拔,提高选拔水平,确保考试招生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入学考试制度、招生制度和监督制度的全面改革,坚持统一考试与多重评价相结合,坚持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与学校招生自主权的实施相结合,有效解决一次考试的终身缺点。
(三)总体目标
2015年,我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启动,重点完善和深化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招生制度。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的高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2023年,根据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建立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参照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2023年,基本完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招生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完善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选择、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教育联系,认可各种学习成果人才成长“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