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改进高校招生方式。自2016年以来,普通高校招生逐步合并。完善招生模式,进一步完善招生模式,加快研究“专业招生、多招生”招生模式,及时实施,增加高校和学生多向选择的机会。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渠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元化教育的机会,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可以申请各种中等职业学校的注册。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多元化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高中教育与各类高等教育的相互认可和转化机制,实现各种学习渠道、学习方法和学习过程的相互联系,建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披露制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健全市中高等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发布平台,完善分级负责、标准化有效的信息披露和问责制度,坚持考生特征信息“三级宣传”制度。
2.完善安全体系。完善政府部门合作机制,建立科学、标准化、严格、安全的统一教育考试保障体系,特别注重提高农村、贫困、偏远地区的考试保障水平。完善学校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保障招生公平、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律机制。建立诚信制度,加强全市教育考试招生人员和考生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完善诚信档案。及时修订和完善《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强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加强对考试招生过程的监督,认真查处考试招生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调查结果,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研究制定并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重庆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2023年发布了《重庆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充分了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及时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市有关部门应当协调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认真分析改革对教育教学的影响,加强风险评估,提前研究应对计划,确保改革过程顺利有序。
(2)加强保障。市、区、县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改善考试硬件条件,加强考试机构专业能力建设,满足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如学术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