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分配方式
1.提高高考入学率。把握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国家中西部招生合作计划,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质量来源计划,吸引市外优质高校增加我市招生计划,科学编制市高校跨省计划,引导高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持我市高考入学率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2.增加重点大学农村学生人数。认真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央部属高校和市重点高校定向招生重庆国家贫困地区县。认真落实中央部属高校等试点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招收重庆市国家、市贫困区县优秀农村学生。实施市属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全科教师”、“全科医生”专项计划安排了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主要针对偏远、贫困、民族地区的优秀农村学生,如渝东北生态保护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人数显著增加,形成了确保农村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积极服务五个功能区的长期发展战略的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入学预测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划分、就近、免试的具体办法,积极实行学区制和九年制对口招生。深化高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普通职业比例原则,制定高中招生计划,合理分配高质量普通高中和高质量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实施初中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主要依据。完善和落实农民工子女在我市接受中小学教育、参加入学考试的配套政策。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提高初中学术水平考试。初中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生毕业和入学的主要依据。根据确保义务教育基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总体要求,调整和优化初中学术水平考试计划,合理确定考试科目,改进考试形式和方法。
2.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术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入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涵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结果以合格或等级的形式呈现。其他高中教育学校的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以参加考试,作为高中同等学术资格和高校招生的依据。各普通高校应当按照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学术水平考试科目的申请要求。2023年,完善了《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的出台。
3.规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入学的重要参考。高中教育学校应当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标准化的综合素质档案,客观、真实、现实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按照“谁用谁评价”的原则,普通高校应当按照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方法。严格程序,加强监督,确保公开透明,确保内容真实准确。2023年,完善了《重庆市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