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动画、设计学类专业:专业成绩的认定按照各省要求,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此外,对四川、重庆考生,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100)×6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满分×100)×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5.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
②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的综合分[(文化成绩×30%)+(体育专业成绩×7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关于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此外,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对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其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其以上,无色盲、色弱。
学校奖励资助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此外,我校设置了多项奖学金包括:(1)新生奖学金:IT精英培养资助计划、优秀新生奖学金;(2)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郭长波奖(助)学金、春华秋实奖学金;(3)企业奖学金:长飞奖学金、动感地带奖学金、中天科技奖学金、南都奖学金、联通奖学金、代小权奖学金、通鼎奖学金、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西山科技奖助学金、中加项目优秀学生奖学金;(4)单项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艺术奖学金。
我校已建立起“奖勤助贷减免补缓”的综合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社会资助金、“绿色通道”入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