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八项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依法行使权力,时刻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用公款宴请、大吃大喝和不以任何名义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不参加赌博活动,不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3、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4、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
县财政局戴传娥同志严以自律承诺书
承诺人:戴传娥,45岁,土家族,大学文化,现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作如下廉政承诺,请予以监督。
1.根据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惩治体系工作规划实施细则责任分解的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2.加强对财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找其谈话,并督促整改。
3.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度,尤其是《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法规和干部赌博、违规驾驶公车、违规操办酒席、单位财务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组织好财政系统的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5.切实加强财政系统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治理干部庸、散、懒等问题。
6.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7.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自己带头廉洁自律,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
9.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干部工作年度目标管管理,实行每半年检查考核,年终兑现奖惩。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将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