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苗木及其他材料进行检验、检疫;没有两证一签的苗木概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隐蔽工程以及有关材料,在业主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绿化工程质量缺陷补救保养义务。
(9)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绿化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0)聘请专职安全员(具有执业资格)负责绿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1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如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12)绿化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3)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
(15)对因绿化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