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特签订本责任承诺书,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序号
责任范围
责任人
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
2、 招生事务、学籍异动、分配生推荐、招聘教师、岗位聘用、竞赛考试、资料订发、教师推优评优
3、 学生管理、推优评优、学生实践活动、代收代支项目、团队发展
4、财务收入、租金校产、学校收费、后勤供应、校舍改造、物品购置
5、人事聘用、工作安排、职称评定、组织发展
6、 民主管理、校务公开
7、监督检查、协调实施
(二)落实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学习制度,
认真参加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集中教育不少于两次。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种形式教育活动,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构筑拒腐保廉的思想防线。
(三)落实民主生活会两次。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查找和纠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
凡属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和重要人事任免必须按照规则和程序办理,由领导班子充分酝酿,民主讨论,集体研究决定。
(五)认真贯彻各项廉政制度,加强学校各项收费工作管理。
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发生擅自确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认真履行校长收费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校)活动。
(六)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范围等各项招生政策;严禁学校和教师强制、变相强制学生进行正常教学之外的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办学机构推荐或介绍生源;严禁举办特色班、小班、兴趣班等变相收费的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七)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制度,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自觉遵守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