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廉政承诺书(2)

承诺书2018-10-12李一老师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努力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工作单位:晋江市江滨中学

  承诺人(签字):陈佑俊

  元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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