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掌握全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学生矛盾,如有异常情况及时疏通和化解,杜绝校园自残和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8、认真履行自己的值班职责,不因自己疏忽、在位不在岗或离岗等原因殃及学生安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签字:
校长签字:
XXX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