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诚信承诺书(4)

承诺书2018-10-12才子老师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 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替考。

  (2)互相串换试卷。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 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XX学院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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