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8.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9.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晋级、评选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10.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团结协作,树良好师德师风, 做人民满意教师。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9月29日